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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魯斯.佩婁溫是個戴眼鏡、綁馬尾,身體孱弱的天才,看起來比較像心理學研究所的學生,而不是犯罪組織的首腦;他竟然靠遠洋貨輪、拖船和漁船,從泰國和哥倫比亞運了成千上百噸的大麻進美國。好萊塢在選角時絕不會考慮他─舉個例子,他第一次走進薩拉索塔旅館房間跟我們見面時,並不令人印象深刻,但他接著開了口,而這個人一開始說話,就顯露出他的想法水準之高,大多數人甚至無法想像。

「我還是小孩的時候就賺了生平第一筆十萬美元。」他大言不慚,坦承他在邁阿密執業時,經營了國內僅見最大的卸貨公司之一。他擁有十餘艘快艇、捕蝦船和拖網漁船,光為他的大船隊再增添六艘船,就付出三百萬美元。不過他多年前就已離開邁阿密,因為在佛羅里達州做毒品交易,少不得被殺手打出滿身彈孔。

他在舊金山開闢全新的業務,光是每週的經常費用就要五十萬美元─買船、租碼頭、租倉庫、找船員。自從到加州定居後,他已經送了十七次貨,而且一次都沒被逮到;過去兩年間,他的伙伴每年靠運進兩萬噸大麻脂(hashish)來籌措資金,表面上卻是三千萬美元的合法生意。正如布魯斯所說:「我們知道海上警衛隊(Coast Guard)在哪裡⋯⋯我的資料很齊全,我知道西岸該死的每一艘船在哪裡;去年我們跑了T(即泰國大麻)線,船在海岸外停了兩個星期,因為有大批海上警衛隊拉起封鎖線,找的卻是從墨西哥來的海洛因。我們知道他們在找一艘叫作『居魯士號』的貨輪,知道有兩架(海上警衛隊)飛機在空中搜尋、知道他們所走的路線,知道每一艘海上警衛隊的巡邏船位置,也知道他們出動了比以往更多的巡邏船。想不到他們竟然守了這麼久。他們可沒有經費能死守多日,卻還是堅不放棄。我們就等到他們離開─然後成功地進來。」

魏斯坦和我告訴他,我們能遇到他是多麼幸運,佩婁溫卻回我們一句,他會隨意跟我們提起這些,是因為他感覺得出我們不是警察。魏斯坦─他應該當喜劇演員,而不是聯邦探員─聽他這麼說,按捺不住了。「我看起來像艾德加.胡佛(Edgar Hoover)嗎?」他開玩笑地說。(儘管這件事發生在安東尼.薩摩斯﹝Anthony Summers﹞寫《艾德格.胡佛的生活內幕》﹝Secret Life of J.Edgar Hoover﹞一書之前。書中主張聯邦調查局局長胡佛會男扮女裝,但大家早已略有耳聞。)


佩婁溫在旅館房間的床上盤膝而坐,仰著頭、隔著眼鏡俯視,一一細看我們;他的頭轉來轉去,活像坦克上的迴轉砲塔。這時的我真是如坐針氈。

「你們不是警察,」他終於開口。「倒不是外表看起來不像,而是感覺上不像。你們如果是警察,我一定會知道;我的直覺很靈。」

佩婁溫邀請我們到加州優奇亞市(Ukiah)拜訪他,結果我和魏斯坦、巴洛在他隱蔽的大宅院裡消磨了幾天。大批大麻藏在駁船內,在金門大橋正下方漂流─就在警察面前,但警察的想像力根本比不上佩婁溫的腦袋,而佩婁溫家坐落在北加州山坡地的高處,可以監管船隻動向。

我們待在他的小宅第裡,宅內嗡嗡響著極為先進的電子機件,能讓中情局(CIA)的高科技專家都汗顏;地毯下藏著的電子烤架可以嚇阻入侵者,宅內的最高樓層中設有指揮中心,以鋼板為牆,有國際免付費電話線和尖端無線電設備,可與小船上負責從哥倫比亞和泰國運來大麻的船長通話。宅內到處都有隱藏式攝影機,可以看到每個人的活動,而且到處都有感應器、偵測所有情況。

宅院內還有間穀倉,佩婁溫在裡頭停了一輛配備有電子設施的車,遇到緊急情況,他就能迅速開上山頂、直達舊金山半島上的天際大道,在那裡他可從鋼板建成的指揮站與哥倫比亞的熟人和在太平洋上的船長連繫,也能監視美國海上警衛隊的船隻。

進行臥底工作約莫半年,與布朗、杜巴和佩婁溫也有留下記錄的十餘次會面後,我們要扳倒他們─還有許多組織內的人─的證據已收集到太多,而我在此案中最後的挑戰是設下精心設置的圈套。布朗和杜巴已前去密西西比州的比洛克西市(Biloxi),要在當地開始找旅館、給予經銷權;我需要犧牲跟家人相聚的時間來跟他們混,從他們那兒瞭解情況、查出佩婁溫的藏身處─擒賊先擒王,然後他的下屬就能手到擒來。


在比洛克西,布朗和杜巴已經鋪好紅地毯,準備熱烈歡迎客戶。他們正為紅地毯飯店(Red Carpet Inns)遍及全國的各個總部配備好人員,以為我正要去拜訪他們,因為我─曼吉翁─的贊助人很悠閒,可以直接去見他們,也可以帶來大批賭客。布朗和杜巴當然相信我在紐約是替精明的人工作,我的老闆要把錢漂白、拿去投資。我跟他們說,我會先來,我的老闆隔天才會到。


在布朗家,他的太太和杜巴的太太正在下廚,準備盛宴,布朗用擁抱來迎接我。我們就座,面對的是精心烹調、親手製作的南方風味大餐,非常豐盛。大家坐下來時,坐在我兩旁的查理和賈克(關係友好,就改叫名字了)都伸出兩手來,查理神情嚴肅地俯首說:「我們大家都手牽手,低下頭來。上帝呀,我們感謝您讓我們認識羅伯這個大好人,獲得他親切、慈愛和忠實的友誼,我們真是有福了。上帝呀,我們打心底感謝您。阿門。」大家抬起頭、睜開眼睛時,我盡全力表達出誠意,告訴在座的人,我也有福了,我會一輩子珍惜他們的友誼。

吃過晚餐後,查理.布朗提起佩婁溫的犯罪證據。佩婁溫隔天將飛往芝加哥,布朗提供夠多的細節,足以讓探員能進行協調、將他逮捕歸案。

次日,我先開車載布朗到附近的旅館,後來又載杜巴過去,而他們以為是要去和我的紐約老闆密會。不久,我把他們送進旅館,成隊的探員突然衝進來、將他們上銬帶走。布朗和杜巴立刻決定俯首就縛,這倒叫人大大鬆了一口氣。探員相互擊掌,歡呼勝利時,搜索票也拿到了,我們結束了這一天的工作。但不知道為什麼─我也說不上來─我一點也不想慶祝。

隔天早上,我打電話給太太,告訴她事情的經過。我一邊說,一邊忍不住落淚,聲音也在發抖。我並不感到悲傷,但我搞不懂這種前所未有的感覺。

過去半年的時間都在滲入布朗和杜巴的頭腦和內心,羅伯.梅若的一小塊變成了羅伯.曼吉翁的一部分。布朗和杜巴這兩個人都犯了罪、應當接受法律制裁,而我能將他們繩之以法的唯一方法,則是一而再、再而三地欺騙他們。我自我欺騙、以為自己喜歡他們,為此我在情感上付出了代價。變成羅伯.曼吉翁那一小塊的我明白,他們與其家人的人生已經永遠改變了。我背叛他們最深切的信賴,而這點與我從祖父身上所學到的一切相互抵觸。

但我只是忠於職守,從來沒有忘了自己是誰,和我深入敵方的原因,可是跟他們親密互動的必須性,讓我很容易受他們的苦痛所影響;在某種程度上,我確實在乎他們,這是裝不出來的─沒辦法假裝數月或數年這麼久。有人視此為弱點,但對我來說,這是做對的事的代價、一種附帶的損失。我甘願讓自己去贏取搜證對象的心,而使自己受到折磨。

布魯斯.佩婁溫被逮捕後,也很合作,讓我們定了其他一百人的罪,可是幫我們定罪最多人的是查理.布朗,因此我和偵辦此案的其他探員都贊成為他提請減刑─結果他最後被判處五年徒刑,本來刑期還要更長。

幫布朗設立海外公司和在大開曼銀行開戶的律師被起訴,可是檢方提交他們的案件後,法官裁定光憑布朗和杜巴與該律師之間的談話,這種證詞並不可信,於是撤消此案,我們則學到了極為可貴的教訓:指認罪行的證人必須加裝竊聽器、取得實際經過的有力證據;而為了讓案子無懈可擊,錄下對話的證人必須是臥底探員,否則下一位法官不會相信,律師會故意拿上百萬美元去洗錢。國稅局的手續到底有多麼繁瑣,也漸漸明朗了。


與海關署實質上缺乏規則相對照,國稅局特務遇到的是不朽的官僚作風:探員要取得五個層級的同意,才能做海關探員獨力可做的事。所以當主管海關署坦帕分局的探員保羅.歐布萊恩來找我,要我去他的單位時,我接受了。他答應給我一份工作,而我得為此再接受訓練,也得為這個工作削減薪資。但這麼做很值得,因為我可以藉此機會做更多我最想做的事。我接受了改變我一生的工作。

                                                                                    更多精彩的內容,請看《慕色拉行動》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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