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距離我家最近的超市是Whole Foods,我們很討厭它。那些用毫無瑕疵的蔬菜水果堆出來的金字塔其實很蹧蹋食物,因為我們知道他們必須丟棄無數賣相不佳的水果。這家店刻意營造出的淳樸意象,充其量只是在掩蓋它奢侈商店的真面目。當然還有價格問題,我們通常避免在這裡採購,因為價格貴得離譜。如今雅各的案子幾乎拖垮我們的經濟,來這裡買東西顯得特別荒唐,我們不應該來這裡採買。

我們的經濟陷入困境。我們原本就不是有錢人,之所以住在紐頓是因為當初買這房子時房價還算低,況且我們撙節度日。如今強納森的律師費已經高達六位數,我們把預備讓雅各上大學用的錢全都填進去了,還動用了退休存款。我敢肯定,官司還沒結束前我們就一毛不剩了,還得拿房子抵押,借錢來生活。我還知道我的檢察官生涯已經結束,即使雅各被判無罪,兒子曾被起訴的污名讓我永遠無法再踏進法庭執行任務。也許等案子結束,黎恩.卡娜凡會做出明智之舉,邀請我回到工作崗位,但我不能繼續留任,不能讓人可憐我。蘿莉也許可以回鍋任教,但光靠她一份薪水不夠過日子。在我自己身歷其境之前,我完全無法體會犯罪故事背後的這一個面向。請律師打官司所費不貲,因此,無論有罪無罪,起訴本身就是一種毀滅性的懲罰,所有被告都付出了代價。

我們避開Whole Foods還有另一個原因。我決定不在鎮上露臉,更不願意做出任何讓外界誤認我們不把官司放在心上的舉動。這是形象問題,我希望外界認為我們一家人心煩意亂,因為我們確實如此。等陪審團魚貫進入法庭時,我不希望他們之中有任何人懷著某種模糊記憶:巴博一家人流連高價超市、豪奢度日,而里夫金家的兒子卻埋在地底下。報紙的不利報導、天花亂墜的謠言、欠缺根據的印象,這些東西都能輕易把陪審團推向另一端。

不過有天晚上我們去了Whole Foods,一家三口都去了。當時我們趕時間,戒慎恐懼的漫長等待讓我們心煩,而且我們都很餓。那是勞動節前夕,大家都度假去了,鎮上沒什麼人。

去到那裡我們心情頓時輕鬆起來,在超市裡購物那種美妙迷人的平凡感讓我們心曠神怡。我們變回昔日的我們:蘿莉是採購高手兼晚餐策劃人,我是狀況百出的老公,率性地隨手拿這拿那,雅各則是吵著要可以馬上打開來吃的東西。在抵達結帳櫃台前,我們沉浸其中、渾然忘我。我們在走道上來回漫步,欣賞堆在四周的商品,取笑架上那些有機食物。來到乳酪區,雅各揶揄商家提供給消費者試吃的超濃格魯耶爾乾酪的氣味,說那種東西如果吃太多,不難想像會有什麼腸胃道後遺症。我們都笑了,不是因為這個笑話特別幽默(雖然我也欣賞有趣的放屁笑話),而是因為雅各竟然開起玩笑。整個夏天他變得非常沉默,讓人難以接近。此時我們的小傢伙再度探頭出來看我們,我們都歡欣鼓舞。他笑了,很難相信他竟是眾人心目中那個惡魔。

我們從最後一條走道走向靠近門口的結帳區時,臉上還掛著笑容。所有顧客最後都匯集到這裡來,準備結帳的人在附近打轉,慢慢把自己分配到某個結帳隊伍。我們排到一條短短的隊伍後面,前面只有兩個人。蘿莉手搭在購物車把手上,我站在她身邊等候,雅各在我們後面。

丹.里夫金把購物車推到我們旁邊的隊伍,離我們約莫一點五公尺。他並沒有馬上看到我們。他的墨鏡推到頭頂,壓在頭髮上,身上穿著熨得平整的卡其短褲,polo衫塞進短褲裡。他的腰帶是帆布材質,中間有藍色條紋,上面繡了小小船錨。他穿著平跟樂福鞋,沒穿襪子。這是鄉村俱樂部休閒打扮,我向來認為成人穿成這樣有點可笑。天生正經八百的人不想太著重衣著時,看起來就會很奇怪,而天生邋遢的人穿上西裝也同樣不搭調。丹.里夫金不是那種穿著短褲還能很自在的人。

我轉身背對著他,低聲告訴蘿莉他在我們旁邊。

她吃驚地伸手遮住嘴巴,說:「在哪裡?」

「就在我們旁邊。別看他。」

她看了。

我回頭一望,看到里夫金的妻子瓊恩出現在他身邊。她嬌小又苗條,臉蛋長得很美,一頭凌亂微捲的金色短髮,有點像洋娃娃。她以前想必非常美麗,至今依然有那種懂得善用美貌的女人獨有的、女星般神采飛揚的姿態。但她正在走下坡,面容憔悴、眼袋略微浮腫,敵不過歲月、壓力和哀慟的摧殘。這些年來我見過她幾次,在命案發生之前,她從來記不得我是誰。

此時他們倆盯著我們瞧,丹一動也不動,他的鑰匙在彎曲的食指上晃盪著,沒有發出聲響,他的震撼或驚訝或任何別的心情都沒有表現在臉上。

瓊恩的神情比較生動,她瞪視著,我們的出現冒犯了她。誰都不必說什麼,數字會說話,我們三個人,他們兩個人;一個兒子在這裡,一個兒子走了。在他們眼中,雅各還活在世上這個單純事實肯定是種褻瀆。

本書摘自《捍衛雅各》一書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三采文學部落格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